中国古代的法定假日与度假发布时间: 2012-09-22 浏览次数:3778
中国古代的法定假日与度假
——据作者津日在《东西南北》2008年第02期发表的文章
· 改革开放以来,国人的公休时间增多,除原有节假日外,又增设春节、劳动节、国庆节三大“黄金周”,加上每周的双休日,现在我国全年法定节假日约有114天。
那么,中国古代有没有节假日?古人是如何休假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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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朝至隋朝,官员每5日放假一日,谓“休沐”,意即沐浴和休息。唐、宋时期实行“旬假”制度,即一旬(10天)休息一日,称“旬假”。一年36旬,可休36天。除这些常规假日外,法定的节假日更加丰富:据宋史笔记《文昌杂录》记载,元日(春节)、寒食、冬至各放假七日,类似今天的“黄金周”;天庆节、上元节、天圣节、夏至、先天节、中元节、下元节、立春、人日、中和节、清明、上巳、天祺节、立夏、端午、天贶节、初伏、中伏、立秋、七夕、末伏、秋分、授衣、重阳、立冬等等也都放假,合计法定假日有74天,加上36天旬休日,共110天,与今天的节假日总数非常相似。基于人伦血缘和宗法观念,古代还有许多“人性化”假日:父母住三千里外,每隔3年有30日定省假(不含旅程);在五百里外,则每隔5年有15日的定省假。儿子行冠礼时有3天假期;儿女行婚礼时有9天假期。父母亲去世,解官戴孝3年(军职为100天)。亲戚去世,根据关系远近设不等的假期。
元代规定全年只有16天节庆假日,可能是因为元太祖铁木真(成吉思汗)系游牧民族,与汉族的民俗截然不同的缘故吧。到了明、清两代,“公务员”似乎更辛苦些,“旬假”制逐渐削减甚至取消,全年只保留三个假期,即春节、冬至及皇帝的生辰。在众多大臣反对声中,朝廷只好接受“民意”做了修改,在3个假日的基础上增添了寒假,又将春节和寒假的假期均延长至一个月。不过朝廷规定,长假期间官员仍要不时到其官署处理必办的公务,涉及司法的事务更是不能停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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